好消息‖人社部发文:职业院校毕业生可参加学历对等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与普通高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 | |
发布时间:2021/11/12 | 浏览:4053次 【<< 返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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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才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对职业教育、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推动职业院校毕业生在参加事业单位招聘等方面与普通高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的要求,促进职业教育事业发展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现就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有职业技能等级要求的岗位,可以适当降低学历要求,或者不再设置学历要求。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五、鼓励引导职业院校毕业生积极投身乡村振兴事业,职业院校毕业生与普通高校毕业生同等享受艰苦边远地区基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倾斜政策。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基层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补充急需紧缺技能人才的,可面向职业院校毕业生专项招聘。 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从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国家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重要性、必要性,认真履职尽责,按照本通知要求抓好贯彻落实,促进公共服务事业发展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助力营造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社会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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