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学政策
2020年秋季国家助学金政策及申请所需资料
发布时间:2024/11/9 11:18:33 | 浏览:7630次
1、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
(1)陕西省43个国家集中连片特困县一、二年级农村在校学生 (不含县镇户口);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在校一、二年级学生的各20%确定。
2、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
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
3、国家助学金的发放方式
通过国家中职资助卡发放给学生本人。
(中职资助卡由学院统一为受助学生办理)
4、所需提交申请材料如下:
(1)学生填写《陕西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暨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
(2)户口薄首页(带有户口性质的页)
(3)户口簿本人页(带有身份证号)
(4)本人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2张。
(未满16周岁无身份证的需提供户口薄本人页1张和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1张)
(5)家庭经济困难的需提供由村委会或社区出具的家庭经济状况证明(贫困证明) 或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复印件等其他贫困证明材料,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需出具建档立卡手册(扶贫手册)或当地扶贫开发办公室出具的属于建档立卡的证明。(申报程序:建档立卡-城市低保-农村县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陕西省43个贫困县:
西安市:周至县
宝鸡市:扶风县、陇县、千阳县、麟游县、太白县
咸阳市:永寿县、长武县、淳化县
榆林市:横山县、绥德县、米脂县、佳县、吴堡县、清涧县、子洲县
汉中市:南郑县、城固县、洋县、西乡县、勉县、宁强县、略阳县、镇巴县、佛坪县、留坝县
安康市:汉滨区、旬阳县、紫阳县、汉阴县、石泉县、平利县、白河县、岚皋县、宁陕县、镇坪县
商洛市:商州区、洛南县、山阳县、丹凤县、商南县、镇安县、柞水县
(以上政策以2020年春季政策为参考,具体以2020年秋季省厅下发的正式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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