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秋季国家助学金政策及申请所需资料 | |
发布时间:2020/12/2 | 浏览:5055次 【<< 返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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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 (1)陕西省43个国家集中连片特困县一、二年级农村在校学生 (不含县镇户口);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在校一、二年级学生的各20%确定。 2、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 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 3、国家助学金的发放方式 通过国家中职资助卡发放给学生本人。 (中职资助卡由学院统一为受助学生办理) 4、所需提交申请材料如下: (1)学生填写《陕西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暨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 (2)户口薄首页(带有户口性质的页) (3)户口簿本人页(带有身份证号) (4)本人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2张。 (未满16周岁无身份证的需提供户口薄本人页1张和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1张) (5)家庭经济困难的需提供由村委会或社区出具的家庭经济状况证明(贫困证明) 或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复印件等其他贫困证明材料,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需出具建档立卡手册(扶贫手册)或当地扶贫开发办公室出具的属于建档立卡的证明。(申报程序:建档立卡-城市低保-农村县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陕西省43个贫困县: 西安市:周至县 宝鸡市:扶风县、陇县、千阳县、麟游县、太白县 咸阳市:永寿县、长武县、淳化县 榆林市:横山县、绥德县、米脂县、佳县、吴堡县、清涧县、子洲县 汉中市:南郑县、城固县、洋县、西乡县、勉县、宁强县、略阳县、镇巴县、佛坪县、留坝县 安康市:汉滨区、旬阳县、紫阳县、汉阴县、石泉县、平利县、白河县、岚皋县、宁陕县、镇坪县 商洛市:商州区、洛南县、山阳县、丹凤县、商南县、镇安县、柞水县 (以上政策以2020年春季政策为参考,具体以2020年秋季省厅下发的正式文件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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