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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疫情防控指南30条,开学前后需要这样防控!
发布时间:2020/6/23 | 浏览:2376次 【<< 返回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需要,为科学落实各项防控措施,防止学生聚集性疫情发生,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特制定了《技工院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30条工作措施》,引导广大师生全面做好开学前后校园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赶快来一起看看吧!

      

        一、健全工作机制
        (一)严格落实属地责任。按照省政府要求,各地要将技工院校纳入当地疫情联防联控工作范围,统筹调度学校开学复课疫情防控重点工作,与其他各类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
        (二)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充实技工院校疫情防控工作力量,部门间密切沟通,加强协作,建立监测督查机制、应急快速反应机制、任务包干包片机制。形成人社、卫健、学校与医疗机构、疾控机构“点对点”协作机制。确保开学前后学校疫情防控业务指导、巡查和培训全覆盖。根据本地区疫情防控形势和学生来源特点,制定具体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演练,提前熟悉掌握当地医疗服务预案。

       (三)落实学校主体责任。校长是本单位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做好人员、物资、场地、监测等防控条件准备,细化各项防控措施,制度明确,责任到人,确保每个细节、每个关键步骤落实到位,并进行培训、演练操作。

       二、严格开学程序

      (四)学校制定完善开学防疫工作方案、核酸检测方案、应急处置预案等;做好消毒剂、口罩、手套等防疫物资的储备,建立环境卫生和清洁消毒管理制度,由专人全面负责学校清洁消毒工作,包括消毒产品的管理、组织实施、工作监督等;对学校环境和空调系统进行彻底清洁,对物体表面进行预防性消毒处理,教室、食堂、宿舍、图书馆等所有场所开窗通风;在学校内设立(临时)隔离室,位置相对独立,以备人员出现发热等症状时立即进行暂时隔离;每日掌握教职员工及学生健康情况,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并向主管部门报告;对全体教职员工开展防控制度、个人防护与消毒等知识和技能培训。
     (五)教职工每日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和行踪报告,并如实上报学校,确保开学前身体状况良好;按照学校要求,认真学习各项防控制度,并掌握个人防护与消毒等知识和技能;符合返校条件的教职工可经校内相关部门、学院备案审批分批返校,做好开学准备和各项教学教改、管理服务工作。
     (六)学生每日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和行踪报告,并如实上报学校,确保开学前身体状况良好;在学校正式确定和通知返校时间前,遵守有关规定,不得提前返校;返校前安心居家,做好在线学习,学习和掌握个人防护知识,并做好返校前物资准备。

     (七)学校在确保驻地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学校具备基本防控条件、师生和校园公共卫生安全得到切实保障后,确定开学日期,同时将开学申请、开学防疫工作方案、核酸检测方案、应急处置预案等上报驻地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经检查确认合格并报省人社厅备案同意后,分批次、分生源、分时段通知学生返校报到,有序组织开学复课。

        三、严防疫情输入

       (八)师生返校前确保身体状况良好,准备口罩等个人防护用品,有条件时可随身携带速干手消毒剂;乘坐火车、飞机等公共交通工具时,需全程佩戴口罩,安检时短暂取下口罩,面部识别结束后立即戴上口罩,尽快通过安检通道;做好手卫生,尽量避免直接触摸门把手、电梯按钮等公共设施,接触后及时洗手或用速干手消毒剂揉搓双手;注意个人卫生,避免用手接触口眼鼻,注意咳嗽礼仪;尽量选择楼梯步行或扶梯,并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与他人正面相对;若乘坐厢式电梯,与同乘者尽量保持距离,分散乘梯,避免同梯人过多;有条件的学校可协调安排车辆做好返校师生接站工作。
     (九)境外师生未接到学校通知一律不返校,新生不报到;如后期通知返校,在返校前确保身体状况良好,返校途中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入境后严格执行当地规定,进行隔离医学观察,每日健康监测并填报健康卡,解除隔离后且身体健康方可返校学习和工作。

     (十)学校实行封闭管理,师生到校时,应当按学校相关规定有序报到,入校前接受体温检测,健康证明、健康码核验,合格后方可入校。校外人员不得进入校园,确需进入的,须经校长批准,并进行体温检测和登记。学生不得出校,避免到人群聚集尤其是空气流动性差的场所。如必须出校,须严格履行请假程序,规划出行路线和出行方式。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和手卫生,去人口较为密集的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厢式电梯等必须正确佩戴口罩。

       四、科学精准防控
       (十一)对从中、高风险地区调整为低风险地区未满14天,无症状感染者较多的省份以及境外返校的师生,学生一律由学校组织单人单间进行医学观察、教师居家隔离14天,一律进行两次核酸检测,隔离期满且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方可上岗或复课。对其余教职员工一律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十二)严格日常管理。坚持点名制度,每日掌握教职员工及学生动态、健康情况,加强对学生及教职员工的晨、午检工作,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并向主管部门报告;从严控制、审核各类涉及学生聚集性的活动,不组织大型集体活动。在封闭、人员密集或与他人近距离接触(小于等于1米)时教职员工和学生应佩戴口罩。
      (十三)学校不召开聚集性会议,可通过错峰开会、网络视频或提前录制会议材料等方式召开会议;鼓励开展网络教育课程或线上展示交流活动;确需开展现场活动的,需按规定经校长同意。
      (十四)学校食堂采取错峰用餐,用餐桌椅同向单人单座并保持间隔1.5米。建议采取值日生取餐、分班在固定场所就餐。
      (十五)学生宿舍床位重新分配,减少人员并拉开距离;图书馆和实验室等公共场所实行人员限流。
      (十六)加强物体表面清洁消毒。应当保持教室、宿舍、图书馆、学生实验室、体育活动场所、餐厅等场所环境卫生整洁,每日定期消毒并记录。对门把手、课桌椅、讲台、电脑键盘、鼠标、水龙头、楼梯扶手、宿舍床围栏、室内健身器材、电梯间按钮等高频接触表面,可用有效氯250-5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喷洒或擦拭,也可采用消毒湿巾进行擦拭。
      (十七)加强重点场所地面清洁消毒。应当加强学校食堂、浴室及宿舍地面的清洁,定期消毒并记录。可使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液擦拭消毒。
     (十八)各类生活、学习、工作场所(如教室、宿舍、图书馆、学生实验室、体育活动场所、餐厅、教师办公室、洗手间等)加强通风换气。每日通风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课间尽量开窗通风,也可采用机械排风。如使用空调,应当保证空调系统供风安全,保证充足的新风输入,所有排风直接排到室外。
      (十九)加强餐(饮)具的清洁消毒,餐(饮)具应当一人一具一用一消毒。餐(饮)具去残渣、清洗后,煮沸或流通蒸汽消毒15分钟;或采用热力消毒柜等消毒方式;或采用有效氯250mg/L的含氯消毒剂浸泡30分钟,消毒后应当将残留消毒剂冲净。
       (二十)加强校园内、宿舍内垃圾分类管理。及时收集清运,并做好垃圾盛装容器的清洁,可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剂定期对其进行消毒处理。
       (二十一)严格落实学校工作人员的个人防护措施。校门值守人员、清洁人员及食堂工作人员等应当佩戴口罩。食堂工作人员还应当穿工作服,并保持工作服清洁,工作服应当定期洗涤、消毒。可煮沸消毒30分钟,或先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液浸泡30分钟,然后常规清洗。清洁消毒人员在配制和使用化学消毒剂时,还应当做好个人防护。
       (二十二)加强因病缺勤管理。学校做好缺勤、早退、请假记录,对因病缺勤的教职员工和学生及时追访和上报。
       (二十三)加强健康宣教课堂,由专人定期对学校内的教职员工和学生进行个人防护与消毒等防控知识宣传和指导。加强心理健康服务管理,为师生提供心理健康咨询服务和热线指导平台。
       (二十四)师生在校期间,自觉按照学校规定进行健康监测,每天保持适量运动,选择人员较为稀疏的空旷开放空间进行室外运动。
      (二十五)做好手卫生措施。餐前、便前便后、接触垃圾、外出归来、使用体育器材、学校电脑等公用物品后、接触动物后、触摸眼睛等“易感”部位之前、接触污染物品之后,均要洗手。洗手时应当采用洗手液或肥皂,在流动水下按照正确洗手法彻底洗净双手,也可使用速干手消毒剂揉搓双手。

      (二十六)宿舍定期清洁,并做好个人卫生。被褥及个人衣物要定期晾晒、定期洗涤。如需消毒处理,可煮沸消毒30分钟,或先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液浸泡30分钟后,再常规清洗。

      五、做好应急处置

      (二十七)教职员工或学生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当立即上报学校负责人,并及时按规定去定点医院就医。尽量避免乘坐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医院路上和医院内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二十八)教职员工或学生中如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应当立即向辖区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密切接触者的管理。 
      (二十九)对共同生活、学习的一般接触者进行风险告知,如出现发热、干咳等呼吸道症状以及腹泻、结膜充血等症状时要及时就医。
      (三十)专人负责与接受隔离的教职员工或学生的家长进行联系,掌握其健康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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